各高等學校:
根據《内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(修訂)》和《内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管理辦法(修訂)》,我廳将開展科研項目集中結題和清理工作,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範圍
2015年(含)以前我廳批準立項的所有未結題、申請結題未通過或經批準延期結題的項目,包括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重點項目、一般項目和自籌經費項目。
二、清理要求
(一)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程序和要求申請結題,提交《内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結題報告》(以下簡稱《結題報告》)及有關結題材料。未按規定按時結題者将予撤項。
(二)按照項目管理辦法,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結題的,由項目負責人填寫《項目延期申請表》,詳細說明延期理由及項目研究進展情況,所在學校要嚴格把關,簽署意見後報我廳審核。項目延期時間一次不得超過1年,同意延期最多不得超過2次。
(三)在研項目不得擅自變更與項目任務書相關的内容,确需變更的事項,應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提出申請,經所在學校和我廳批準後實施。
(四)集中結題和清理後,被撤銷的項目由項目依托學校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的結餘部分,用于本校自選課題立項。被撤銷項目負責人3年内不得申報我廳設立的各類高校科研項目。
三、材料報送
(一)申請結題項目:《結題報告》原件2份;《專家鑒定意見》原件1份;《内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計劃任務書》複印件1份;項目成果複印件1份(未出版的書稿報送裝訂好的打印稿),研究成果須标注“内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”;項目學校彙總報送《項目結題一覽表》1份(同時報送電子版)。
(二)申請延期結題項目:《項目延期申請表》1份。
(三)申請變更項目:《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》1份及學校證明材料。
以上材料由各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後,務于2018年3月30日前報送我廳科技與教育信息化處。
四、注意事項
(一)結題是科研項目管理的關鍵環節。各高校要高度重視,精心組織,加強和改進過程管理,及時了解項目進展,積極幫助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,加強結題審核把關,确保項目研究取得預期成效。
(二)我廳将把項目結題情況,作為項目申報和經費支持的重要依據,對于結題工作不規範或結題率較低的學校,将酌情減少項目和經費支持數量。
本通知及附件請登錄我廳網站(www.nmgov.edu.cn)下載。
聯系人:劉相飛
聯系電話:0471-2856504
電子郵箱:nmg_lxf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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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政編碼:010011
内蒙古自治區教育廳
2017年12月6日